药事新闻
国外药闻
国内药闻
省内药闻
会议动态
十周年庆典
关键字:
搜索栏目:
 首页 >> 药事新闻 >> 省内药闻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停止使用部分银杏叶药品的紧急通知
作者:金华质控 时间:2015/05/26 点击:2711 来源:浙江省卫生和计生委

浙卫明电[2015]1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级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止使用部分银杏叶药品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5〕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和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叶药品,并按明电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在按明电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及封存上述两家公司生产的银杏叶药品情况统计,并于5月29日15时前报送委医政处,省级医疗机构直接报送。
        联系人:徐飞鸿
        联系电话:87709363,87709179(传)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回>>>
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网 版权所有@2008 All Right Reserved。 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主办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79号(310003)        Email:zhejiangyszk@163.com
建议浏览器IE6.0+ 分辨率:1024*76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