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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EA宣布依法利珠单抗(Raptiva)在欧盟撤市
作者:网络来源 时间:2009-08-14 点击:780 来源:网络来源
<DIV class=article> <P><FONT size=4>&nbsp;&nbsp; 近日,欧盟委员会向公众发布撤消依法利珠单抗上市许可的公开声明。 </FONT></P> <P><FONT size=4>&nbsp;&nbsp; 依法利珠单抗(efalizumab,Raptiva)是重组人CD11a单克隆抗体,于2004年9月20日经欧盟委员会批准在欧盟范围内上市销售。本品用于治疗那些对其它系统治疗,包括环孢霉素、甲氨喋呤和补骨脂素紫外线A(PUVA),效果不佳、不适宜使用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成人患者。 </FONT></P> <P><FONT size=4>&nbsp;&nbsp;&nbsp;2009年2月19日欧盟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发布建议暂停Raptiva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市场销售的意见,原因Raptiva存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包括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CHMP建议制造商提供新的证据证明Raptiva对某小部分人群的益处大于风险,才可解除暂停Raptiva的上市销售。2009年5月12日,Raptiva销售权持有者瑞士雪兰诺(Serono)公司通知欧盟委员会,自愿撤回产品销售权。2009年6月9日欧盟委员会做出撤消Raptiva上市许可的决定。</FONT></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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