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06~2010年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 | 作者: 时间:2011-02-01 点击:339 来源:网络来源 | | <FONT size=5>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211号)精神,结合全国普法表彰工作的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五年来在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就评选范围及表彰推荐名额、评选条件、推荐评选要求、奖励办法及报送时间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BR></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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