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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泄露孕产妇信息将担责任
作者:网络来源 时间:2013-01-08 点击:311 来源:网络来源
<P><FONT size=3>产妇分娩后,推销奶粉、剃满月头、拍宝宝照等各种骚扰电话就接踵而来的现象可得到有效遏制了。昨天,上海市卫生局颁布了《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该规范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指出:各级医疗机构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ONT></P> <P><FONT size=3>根据《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规定,本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明确单位信息统计责任人,建立健全内部统计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内的信息收集,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填报信息登记表、卡。本市建立并使用“上海市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保密制度,数据库定期由专人进行备份保存。禁止无权限人员登录、查看妇幼保健信息,更不得更改内容。各级医疗机构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ONT></P> <P><FONT size=3>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以前确实有部分医疗机构的极少数人员,把孕产妇信息泄露给相关商业部门,从中获利,市卫生行政部门也收到这方面的投诉。这次以法规的手段,制定颁布的《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特别列出了“信息管理”一节,对医院泄露孕产妇信息作出了明确的处罚意见。</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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