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3年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基层〔2013〕2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初评推荐、市级复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经研究,决定授予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7家单位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单位继续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积极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与发展示范的作用,推动我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