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 着力加强风险评估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优先评估、应急评估、食物消费量调查,打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基础,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支撑。已经完成30多项优先评估和应急评估项目,2013以来相继在部分省份启动了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系统研究中国人膳食暴露和消费结构。及时修订、完善新食品原料等安全性审查制度,加强源头把关,印发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安全性审查的程序。制定食品安全相关产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2013年共审查通过了新食品原料1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37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8种。完成了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公布第三批25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标准方面。一是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整合方案,通过2014-2015两年的努力,使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原则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基本一致,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设置和控制要求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并适应中国膳食结构和食品产业国情。二是制定公布新的食用植物油、蜂蜜、粮食、包装饮用水、调味品等一批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满足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产业发展需要。三是开展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分析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收集监管部门、行业、消费者等各方意见和建议,为标准修订提供依据。四是改进标准宣贯和服务工作。近期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推动标准贯彻实施。同时,为方便各方查询和使用标准,开发了食品添加剂标准查询软件,将于近期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我委网站开通启用。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面。一是强化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风险评估制度的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工作规范。二是夯实评估科学基础,有计划推进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毒理学计划工作,加强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和评估方法学研究。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继续细化年度风险评估计划的同时,着手制定我国2016-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规划。逐步建立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部门、相关科研院所和地方具备能力的技术机构为支撑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四是强化风险交流和科普性宣传,发挥风险评估结论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中的引导作用。五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工作。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一是组织实施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全面监测。二是完善风险监测工作机制。修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强化监测结果统一汇总分析,加强部门会商,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三是制定《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完善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通报重大食源性疾病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加强食源性疾病的源头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