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定点诊治服务模式,推进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持续发展,我市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打造结核病诊治示范医院。 <BR> 一是领导重视,为示范医院建设提供保障。作为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中心医院开发区分院结核病诊治工作受到了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领导先后对医院结核病诊治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市卫生局及时把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新形势,从落实新医改的高度,提出创建“结核病诊治示范医院”的目标,并就示范医院建设的组织实施、培训指导、部门协调、过程监控、评估完善、推广应用等六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BR> 二是政策倾斜,集中资源支持示范医院建设。按照市卫生局集中全市卫生优势资源建设示范医院的要求,市疾控中心、市中心医院各尽其职,全力为示范医院建设提供支持。市卫生局根据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要求,统筹全市结防资源,优先在市中心医院开发区分院添置了显微镜、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等检验设备。市中心医院从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要求出发,在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方面对开发区分院予以重点支持,做到硬件建设不计成本,软件建设不计回报,人才培养优先考虑。 <BR> 三是医防合作,促进示范医院建设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结核病报告、转诊、追踪、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疾控机构与定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为定点医院结核病诊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强化市、区疾控中心和开发区分院之间的联系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相关信息。通过不定期召开由市疾控中心、市级医院结核病防治专家参与的病案讨论会,搭建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提升结核病诊治水平;同时,依托市疾控中心院士工作站,为平台立项争资,实现结防资源共享。 <BR> 四是注重内涵,优化示范医院服务举措。在实施常规的优质服务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结核病诊治,市疾控中心、开发区分院共同设计制订了结核病门诊临床路径,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用。经过多次修改,目前该临床路径更趋完善,并已计划设计转化为门诊电子病历。通过对200例纳入临床路径的肺结核患者统计,患者满6个月疗程平均治疗费用下降约15%。在有效降低患者治疗费用的同时,实施临床路径也一定程度提高了患者的服药依从性,从而减少了医源性耐药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