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盗用食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等违法违规等现象。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将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 一、突出重点。此次联合专项行动,主要包括,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二、严格实施。此次专项行动将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全面组织、严格实施。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三、强化责任。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与落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项行动将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全市迅速行动,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案情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处理的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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