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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对部分省级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作者:浙江省卫生厅 时间:2013-08-26 点击:878 来源:浙江省卫生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我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省级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浙卫明电〔2013〕12 号)部署,7月9~10日,杨敬厅长、王国敬副厅长、徐润龙副厅长分别带领卫生厅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对浙医一院、浙医儿院、省人民医院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检查组,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医政处、后勤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医管办,以及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消防总局、杭州市消防支队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重点检查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二是消防安全;三是特种设备;四是危化品、应急救援等,帮助被查医院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为下一步整改等工作打好基础。
      检查组按检查内容分为综合协调、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医疗危化4个组。并制定了各组检查的具体内容,做到人员落实、内容明确、责任到人。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在浙医一院检查中,检查组听取了医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杨敬厅长在会上指出:浙一医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响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做了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特别是医院人流量大、人员密集、高层建筑多、病人逃生能力不强,一旦发生火灾和特种设备爆炸,极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医院一定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困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必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确保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医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王国敬副厅长、徐润龙副厅长在带队检查中,也分别对浙医儿院、省人民医院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从3家医院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医院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得较好。但也存在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疏散逃生通道杂物堆放,消防设施损坏没有及时维修,消控室未按规定配足值班人员,危化品管理不规范等隐患和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和分析,及时向医院反馈,要求医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个进行彻底整改,并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同时厅里还将对医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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